公安部通报“领养羊”理财产品非法集资案:吸收资金数亿元,涉及1万余人
近年来,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全国公安经侦部门聚焦“云养经济”、农业项目投资、认养代种等重点领域,依法严厉打击假借“乡村振兴”“助农惠农”等名义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成功侦破一批涉农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日,公安部经侦局公布8起典型案例。 北京某科技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云养经济”为名非法集资) 2024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某科技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该公司依托自建的App,以互联网加畜牧业为宣传噱头,通过互联网公开宣传推广“领养羊”理财产品。投资人以每只羊1000元价格认领,公司承诺到期后将羊只进行屠宰,投资人可选择羊肉实物或根据售卖价格收取年化6.6%至12%不等的收益。 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数亿元,涉及1万余人。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处于法院审理阶段。 福建杨某忠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名非法集资) 2026年4月,福建省南平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杨某忠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杨某忠等人依托其实际运营的某农民专业合作社,以“资金存入合作社可保障养老”为噱头,承诺年化收益12%,吸引当地村民尤其是老年群众投资。 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3000余万元,涉及100余人。目前,杨某忠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江苏某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名非法集资) 2025年7月,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某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毛某等人共同出资并经营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违反社员互助、封闭运作等要求,仿照银行模式,通过支付高额利息、进行柜面经营和开展广告宣传等方式,公开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5000余万元,涉及200余人。目前,毛某等人已被抓获归案。2026年6月,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上述人员作出有罪判决。 四川李某荣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农业项目投资为名非法集资) 2025年6月,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李某荣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李某荣等人成立农牧业发展公司,通过群众口口相传、组织实地参观养殖场和草场等方式,宣传投资公司养殖场、牧草种植等项目,承诺24%~32%的年化收益,公开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600余万元,涉及50余人。目前,李某荣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山东济南张某之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以粮抵存”为名非法集资) 2025年1月,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张某之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张某之成立粮食收购站,并设立12个收粮点,通过宣称卖粮款可直接转为“定期存款”或以现金方式“存款”的模式,承诺高额年化收益,以口口相传方式公开向卖粮群众或收粮点周边村民吸收资金。 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1亿余元,涉及3000余人。目前,张某之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江苏茂某农林发展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认购种植”为名非法集资) 2026年3月,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茂某农林发展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茂某农林发展公司以认购檀香树、期满后获得高额利息为噱头,对外宣称与广西某檀香公司合作种植认养项目,出资5000元/棵认购指定的檀香树,认购期限届满后可获得8.5万元/棵至11万元/棵不等收益,公开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900余万元,涉及30余人。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重庆阔某农业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认领养殖”为名非法集资) 2024年7月,重庆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重庆阔某农业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该公司以生态养殖为噱头,先后在多地设立分公司,通过招聘营销团队发放传单、设立猪肉销售点、组织聚餐抽奖、邀请参观养殖基地等方式公开宣传,承诺投资人认养生猪后,按月给付高额收益,一年期满全额退回本金。 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2000余万元,涉及500余人。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处于法院审理阶段。 内蒙古汇某林业发展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转让林权”为名非法集资) 2025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汇某林业发展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该公司在全国设立35家分公司,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以转让林权代为管护为噱头,与投资人签订用材林转让、管护及林木收购等合同,承诺高额年化收益,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1亿余元,涉及1000余人。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